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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研究
信息来源:《电子制作》杂志社 发表时间: 2021/12/10 阅读数:428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研究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世代相传、口传心授的活态文化遗产。近年来,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断加强,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是显现出无可代替的优势。但是,目前我国对非遗数字化保护还停留在探索阶段,需要进一步采用新思路、新策略、新手段,不断提升我国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传承

1、数字化技术对非遗保护的现状及重要意义

非遗数字化是采用数字化的采集、储存、处理、展示、传播等技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换、再现、复原成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我国最初开始利用数字化的技术,应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早期,该技术经过多年不断的优化,促使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开始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各地也广泛开展“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如中国赫赫有名的”数字敦煌”工程、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数字故宫”、世博会中国馆的”镇馆之宝”动态版《清明上河图》等,研究人员通过三维技术,把经过数字化处理的瑰宝呈现给世人,让世界各国叹为观止。通过长时间的大量研究,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方面,不断有新的突破,自2010年起,原文化部就提出了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并将此纳人到“十二五”规划。2011年该项目启动,经过7年的时间,我国已经完成了5项重要工作,包括制定“非遗”保护标准规范;非遗数据库建设;非遗数字化管理软件研发;中国篆刻艺术应用软件研发;非遗数字化保护试点工作。特别是,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全国10个省作为试点开始启用非遗的数字化工作机制,取得了很多创新性成就,切实推进了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信息技术的发展进步,为“非遗”保护和传承开拓了新的思路。一是数据的存储和管理。以往非遗数据管理过于松散和混乱,数字化技术有助于实现“非遗”数据的科学化、规模化、规范化管理。二是监测体系。数字化技术可以实时监控“非遗”数据,了解和掌握非遗项目、传承人等监测评价情况,建立起文化数据监测体系。三是利用网络系统,采用年轻人喜爱的方式,提高“非遗”数字化推广平台的互动性、趣味性、和参与性,实现与参观者现场互动体验,让“非遗”转化为情境化、可视化的数字文化形态,能够得到广泛的宣传和弘扬。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融人现代生活创造条件。四是除了为非遗项目开展数字化采集,年事已高的老一辈非遗传承人也是数字化保护的重点对象。对进行技艺流程的抢救性记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让这些非遗技艺永远留存。可见,在数字化时代,使散落在民间的“非遗”以及传承人有了更多的呈现形式,也让非遗传承与保护更加立体和多元化。我们应当继续深人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模式,以确保其能保持长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继而世代的传承下去。

因此,探索创新非遗的保护方式和策略,促进“非遗”保护与数字化技术相结合,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文化安全的挑战,对于非遗的数字化保护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数字化技术对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不能忽视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需要高度重视,需求解决途径。

2.1政府投人机制匿乏,地方建设不平衡问题

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方面,投人的经费主要由国家提供,几乎没有非政府的组织机构乃至个人的投人。有限的投人资金不能解决大规模文化遗产抢救中出现的问题,这些现象都严重影响了我国文化的保护及面向世界的传播。在国家早期试点的地区,如辽宁、安徽、湖北等在资源采录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广东、福建等创新数字化手段对“非遗”进行特色化宣传。但是,由于地区硬件和软件条件差异,还有部分省市在“非遗”数字化保护上比较落后,在运行方式和管理方式上,跟不上国家非遗数字化保护的要求.还出现了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管理松散等亚待解决的问题。

2.2全国数字化建设标准不统一

数据库作为重要的资源信息库,既是为了更好地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是为了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容和代表性人物信息聚合在一起,方便调查研究、开发利用。目前全国各地的“非遗”保护平台,一般都是独立完成的,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比如,“非遗”数据的格式和字段不统一,没有建立起统一的质量标准体系,影响了数据库与数据库之间的兼容性和操作性,不利于形成各地之间数据流通和共享,给建设全国性统一标准的非遗数据库带来困难。

2.3非遗传播受限问题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法律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起到一定的积极推进作用,主要通过《物权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进行保护。但由于出台的政策不多,代表性不强。而且这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很多地方并不完善,有些仅仅局限到理论层面,却没有具体到实践的高度。如在传播方面,由于受到知识产权保护法等影响,很多非遗网站不能展出相关剧目、演出、音频和视频资料,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遗”资源的传播和宣传。长期以往,不利于非遗的传承和发展。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突破限制,是当前非遗数字化保护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如何创新非遗传播方式,用更加符合时代潮流和人民审美的方式,扩大非遗的影响力,也是目前需要思考的问题。

2.4传统文化边缘化,专业人才不足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是一项对专业要求非常高的工作,对于人才的要求就更为严格,但目前我国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人员的水平却参差不齐,亚待提高。具体表现其一,人们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传统文化活动一定程度上被边缘化,甚至走向消亡。对于年轻一代来说,非遗的文化影响力和吸引力都差强人意,学习者对传统文化的关注度不够,对于非遗的保护、传承、发展等工作缺乏基本的认知。其二,当今时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运行数字化保护模式,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成为了时代科学技术生产力的象征,在实践过程中它的科技含量非常高。但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保护队伍中专业人员还十分稀少,学历与经验都还存在着欠缺,完全没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数量非常庞大,业务培训短期内难见成效,这都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与阻碍。因此解决非遗传承队伍中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刻不容缓,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总之,时代在不断地前进,科学技术在极速地发展,同时也在影响着文化。非遗数字化保护是时代发展使然,对文化遗产的存储性保护和宣传刻不容缓、形势严峻。因此,我们必须在非遗数字化保护统一标准规范下,整合全国资源,加强统筹管理,解决现存问题。既提升非遗的有效保护,加大非遗的传播和利用,还能够促进非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最终实现非遗保护模式多元化,形成跨学科、跨平台、跨国界合作共赢,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才能够不断推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顺利开展,让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发展,在新时代绽放耀眼的光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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